一、行政处罚15日如何计算
1,从收到起就开始计算时限,但因为当天不足一天,实际计算天数时,从次日开始完整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的规定,给当事人15日的准备时间,且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不是下达行政决定处罚决定之日。
二、行政拘留15天能不能保释
1、不能保释。行政拘留没有保释,但是因自身或家庭面临某种困难,确实需要出所解决的,可以请假。行政治安拘留并不是刑事案子审判之前暂时把人先关起来。如果对拘留处罚不服,在被送进拘留所前,可以交保暂时不去,待复议后再按复议决定办理。
2、行政拘留期限一般最长是15日,数个违法行为并罚可以超过15日,但最长不能超过20日。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但采取的依据不同。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法规,拘留完了,也就完了。刑事拘留针对公民来说,性质严重些,一般是有可能触犯刑法,而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期限到了,刑事拘留只是整个刑事程序的开始,最后可能会面临刑罚。
司法拘留一般是司法机关(狭义)一般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公民采取的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强制措施,拘留完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