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员工能够请病假的时间按病情确定,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请病假应当提供请假条、指定医疗组织执业医师病休诊断建议书,按所在单位限定流程报批。能够请假的时间视病情而定。但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款限定,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薪水能够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须按员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薪水经济赔偿金。 员工的医疗期根据本人事实上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根据劳动部《公司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定》第三条限定,事实上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事实上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