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离职证明原件丢失,可以找原单位重新开一份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必须使用原件,如果是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补救措施:1、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 2、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 3、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与目前单位说明情况,或者当事人自己书面提出声明,由现在准备接纳的单位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