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依法原则。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资水平的确定应参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企业人工成本参考水平,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工资支付和内部分配办法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2)平等原则。协商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平等的协商权利,应当互相尊重,认真倾听对方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协商解决矛盾,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意见的目的。(3)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原则。要注意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协商双方都要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前提,不应过度强调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对职工利益的保护;也不应仅着眼于职工的眼前利益,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工资水平的增降要随效益的增减而确定,同时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资成本率、分配关系和结构的调整,以及各自的承受能力等情况。(4)和谐、合作原则。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当注意创造和维护和谐、合作的气氛,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内容:(一)工资协议的期限;(二)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三)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四)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五)工资支付办法;(六)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七)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八)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九)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第七条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工资协议的期限;(二)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三)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四)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五)工资支付办法;(六)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七)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八)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九)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