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人去世会产生共有份额继承的问题。首先应明确共有人之间的关系,若共有人之间是夫妻关系,一方可继承过世一方的共有份额,持死亡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到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办理即可,若共有人之间不是夫妻关系,则过世一方的共有份额应由其继承人继承。一方共有人与过世一方共有人的继承人继续共有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