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作为单位,这样做是法律许可的,在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说单位不能压员工的工资,只规定了必须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单位压你的工资是为了限制员工的离去(转投其他公司)或作为押金就是不合法的,就有理由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本解决这件事情,如果公司有这项规定,而且还不是为了只限制个人扣的押金,那法律就没有那么多的规定了,公司就可以这样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大多上规模的单位结算都是按月并且月末结算的,员工工资也不会按照入职时间结算。此外,月末结算工资是需要时间的,先是部门统计考勤、业绩等,汇总,确认,之后才会到财务。财务部门根据上述报表核算工资,之后给人事部门核对,无误后由公司领导签字。之后送银行代发支票和工资明细,一般是4天到账,如遇到周末等休息日,还要长些时日。最后银行按照明细进行代发,此流程结束一般都是10-15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