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该保障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贫困公民手中。低保金是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应该专款专用,拖欠或者挪用低保金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
该法第十四条第一、三款规定,城乡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因此,“低保金须按时足额发放”是有法可依的。
已获得“侵权赔偿”之后,还能再要求“工伤赔偿”吗
可以。首先,工伤保险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法属社会保险法范畴,带有“公法”性质,以社会连带思想和社会风险理论为基本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为目的,旨在保障工人因工作导致伤害时获得必要救济,防止其陷人生活困境。而侵权赔偿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第三人侵权赔偿是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可能由工伤保险机构来替代,也不能因受害人受领有工伤保险给付而免除。
其次,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两者不能相互代替。
最后,双重赔偿具有可行性。
女职工“三期”内一概不能解雇吗
女职工“三期”内的,并非一概不能解雇,对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女职工,即便其处于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亦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串岗”受伤是否属工伤
“串岗”也就是私自帮助他人从事非本职工作,此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其行为本质上仍然是为企业谋利,是为企业工作的行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可采取强制措施。
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3、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职工可以以此辞职吗
陈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陈某年薪为3万人民币,公司按月支付工资。工作几个月后,该公司迟迟不发工资,而且每次都有它所认为的正当理由,陈某一开始以为公司是在试用期,试用自己,并没有深究。可是,连续工作了几个月,公司还是不发一分钱工资,总是有借口说明天付,下个月付等等。陈某就申请辞职,但是公司就是不批准。在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辞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说,陈某在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形下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另外,陈某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