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年中辞退员工的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发年终奖的,因为法律上甚至都没有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在年底发年终奖,发不发年终奖是由用人单位做决定的,如果是违法辞退员工的,只需要按照职工的工龄计算经济补偿金。
正常情况是不可以要求年终奖,但是如果年终奖属于绩效的一部分,那么就可以要求发放年终奖。
被公司辞退,需要公司与员工工资结算完毕,工作交接完成。公司需要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而且年终奖属于公司对员工的福利,不属于工资中的一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无故被辞退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性补偿,经济性裁员辞退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公司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般来说年终奖不属于工资所得,而且,有些用人单位到年底的时候是对那些业绩比较优秀的职工才会发年终奖,并不是所有的职工都能领到年终奖。另外,员工应该确认清楚的一个问题就是自己被辞退的原因,因自己过错被辞退的连补偿金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