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不可以,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的初衷是保护劳动双方权益,同时明确劳动双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且你这个想法有不可实现的因素,如下1、一般公司不会赞同员工无故请超过 7 天长假。2、请假须提供真实有效证明,并说明原因。3、公司有权根据情况不予批准超长期休假。4、新公司能否接受是一说,隐瞒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参加就职,属于欺诈签署劳动合同,新公司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追责。5、原公司发现请假有弄虚作假或你所说与其他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原公司有权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且为此给公司造成的重大损失,公司有权要求你承担相应责任。希望能帮到您[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