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地产预售证办理流程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相关资质、持有相关资料后向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提交许可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报送复审审批;经审查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制作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预售证。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_x000D_
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_x000D_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_x000D_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_x000D_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_x000D_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_x000D_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_x000D_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