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
1、房地产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地产开发商的申请经过当地房地产受理审核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则向其颁发《房屋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
(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
(六)需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