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在下列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化时,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8、基本存款账户及缴费账户。
单位职工信息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有误需进行修改。
二、办理材料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1、书面变更登记申请
2、《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份;
3、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4、变更项目及其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单位职工信息变更: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信息修改申报表》;
2、15位老身份证号升位至18位身份证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号正确,需要修改姓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和姓名均有错误需要修改的,请单位核实后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信息修改申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修改前与修改后为同一参保人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果为非单位在职在业人员,还需提供修改前与修改后为同一参保人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安机关的信息变更证明、养老保险手册的原件及复印件)
5、修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用工形式、间断工龄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城乡社会养老科审批的资料或退休公示表。
三、办理流程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已参保单位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开户银行帐号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的30日内,应持变更项目的相关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向当地社保局申请提出办理变更申请。
单位职工信息变更:
1、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参保单位提供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等。
2、基金征缴科核实后受理按程序办理信息变更。
四、办理地点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具体办理时间现场询问。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