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按3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非普通二手住宅按评估值的0.4%收取。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算征收。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一般各地税率都为3%,按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对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
7.增值税及附加:普通住宅过户不足2年的,征收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免征增值税。非普通住宅不足2年的,征收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征收差额的5.55%。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或该房屋不是唯一住房时收取,税率为20%,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征收;不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9.评估费:按房屋评估价的0.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