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辞职到期,但是厂里要求多做一个月,劳动者有权拒绝;
2、如果单位以各种理由拒不发放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33;
3、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