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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民的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况如下: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农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况包括: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情况;2、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情况;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情况。...查看全文
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2、一户多宅除继承和分居落户外...查看全文
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情形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土地使用权可在公共利益需要、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迁移、撤销、非法使用等情况下被收回。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但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查看全文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农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况包括: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情况;2、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情况;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情况。...查看全文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民的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况如下: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查看全文
农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况: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一户多宅、违法违规建房、两年以上未使用、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房屋主人死亡且未继承使用。这些情况下,农村土地使用证可能被收回。...查看全文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况,包括为公共设施建设、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以及停止使用土地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需要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若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查看全文
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情形包括:一是出于公共利益确需使用土地;二是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三是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而停止使用土地;四是土地核准报废;五是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六是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七是通过非法手段...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一、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查看全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确需使用土地进行旧城改造等公共利益需要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以下情况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军事、外交、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防灾、文物保护、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需使用集体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查看全文
土地税减免政策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免缴土地使用税的对象,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宗教寺庙、公共用地等。对于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与其他用地区分明确的,可以按照事业单位自用土地减征。同时,...查看全文
在农村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农民主要有以下权利:(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二)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查看全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使用范围: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等5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 1、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2、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 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村委会可收回土地使用权: 1、被弃耕的土地。 2、转为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或者已经绝户的土地。 3、已婚妇女再次取得承包地的,自愿交回承包地的。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查看全文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收回弃耕抛荒的,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绝户的,已婚妇女再次取得承包地的,自愿交回承包地的。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主要有七种形式: 1、土地转包 指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土地转包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没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知情权有:_x000D_ 1、被征用土地的具体信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情况和需要安置的人口数量;_x000D_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_x000D_ 3、安置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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