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下: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子;
3、承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办理登记手续的。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承租人享有的权利。房屋出租时,房东应出售房屋,承租人应优先购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