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提前准备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2、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3、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表;
4、提交材料;
5、材料审核后,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6、登记后,颁发房产证;
7、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之日起完成,房地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或者登记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