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进出口公司是国有外贸企业,下设6个非独立核算部门和8个独立核算的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粮油食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购销业务。1996年8月,M省国税局稽查分局对其进行了日常稽查,在稽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在内贸方面纳税存在问题,遂对其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稽查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税务检查的工作原则是:首先,深入了解、掌握与粮油销售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入企业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处理情况、财务核算形式。其次,根据掌握的情况拟定查账方案,进驻企业,采取“分工协作、适度集中”的原则。
第三,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对内销部分采用全面检查形式,对“库存商品”的贷方与“销售收入”的贷方核对原始凭证,区分销售对象,划分征免范围。第四,逆查法与顺查法相结合,分析会计报表、应交税金及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