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时,如果提出个人劳动权益的主张,首先要面对的是如何证明个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个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那么一般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来证明劳动关系。但如果个人与公司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个人并不持有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证明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据往往是工资支付记录。
一、证明工资支付账户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劳动者此时首先要解决的是证明工资支付账户的持有人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联系。实务中公司所安排使用的工资支付账户往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人员等特殊身份人员的账户。劳动者如果能够证明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存在的上述身份关系,那么关于工资支付记录的证据同样可以使用。
关于该项举证的操作方法,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就要实施操作。例如可以通过向用人单位发送关于上述账户持有人为收件人的快递。保留快递的发送及妥投证据。可以向公司打电话联系账户持有人并进行录音等方式进行账户持有人身份的举证。
如果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的账户是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或者监事的账户,那么劳动者可以通过调取工商登记信息的方式证明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二、同时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进行上述举证的同时还要尽可能考虑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虽然工资支付记录证据非常重要,但是劳动者仍然要尽可能举证其他能够证明劳动者与所诉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即,传统实务操作中经常举证的:工装、工牌,入职单据或记录等。如果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存在微信沟通记录、电子邮件记录等沟通记录、工作照片等,这些沟通记录或照片也可以成为辅助证据。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如果给劳动者购买了商业保险,劳动者知道属于哪个保险公司的,也可以考虑通过向相对应的保险公司查询保险情况的方式取证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证明劳动关系的举证方式多种多样,劳动者要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之前就做好取证工作。不要等到已经提起劳动仲裁了再去四处搜寻证据,此时用人单位早已经有利防备,劳动者的取证将异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