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房屋质量问题或其他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未交房;
2、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3、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达标;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一、哪些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以下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1、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由租住户缴纳的;
2、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4、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5、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6、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二、小区财物经常丢失可以解除物业管理合同吗
小区有三种情形可解除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1、物业服务合同到期。
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对于小区内财物经常丢失且是由于物业公司过错导致的情况下,小区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并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三、物业收费不合理怎么投诉呢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