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有哪些合同解除权
(一)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