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当实发员工工资,如果存在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还需要在辞退时一次性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形式达成共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还可以采取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形式进行维权。
一、辞退员工薪资发放是应发还是实发?
当然是实发工资,员工被单位辞退,是可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求单位结清工资的。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单位工作尚且应该按时的支付工资,更何况都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更加应当支付了员工的工资之后,好让其寻找下一份工作,所以当然应当实发工资,员工拿到工资就可以直接离开了。
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拒不支付应发工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员工可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但未满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如果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的计算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应向劳动者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如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计算;如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便辞退员工也需要对应发工资履行支付义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