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的纠纷和投诉逐渐形成热点,占消费者委员接受投诉中的较大比例。目前,商品房买卖中的纠纷和投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
包括建筑质量不和格和装修质量不合格标准合同的约定。
(2)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
此类违约一般出现在预售房买卖中。
(3)销售合同不规范
在合同签定过程中,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都会尽可能让合同签定得对自己有利;合同欺诈更是纠纷不断的根源,也是购房者防不胜防的陷阱。
(4)交房时的面积与约定的面积不符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际使用面积过大或过小。
(5)虚假广告
房地产广告实一直是购房者投诉的热点。
(6)房地产证迟迟拿不到或违规无产权建房
(7)购房者要求退房而产生纠纷
其他还有售后服务不落实、物业管理不到位及收费不合理等。
一、合同签了付了首付款要退可以吗
如果是买方单方面违约时需要承担违约金或者继续履行等法律责任的。但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买方是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的。1、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这个情况就属于违法操作,其签署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交纳的房款。3、拿不到产权证。4、延迟交房,合同中约定的延迟交房的期限到达后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5、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7、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购房者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8、房屋质量不及格。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经核验确属不及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9、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如果开发商私自抵押予第三人,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二、签商品房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1、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证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5、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6、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9、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