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需注意:
1、了解房屋情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证件;
2、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就房屋位置、产权状况、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时间、产权处理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房屋买卖合同;
3、申请转让。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应当检查有关文件,审查产权,并允许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办理转让手续;
4、立契。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批后,交易双方可办理立契手续;
5、纳税。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看交易房屋的性质;
6、办理产权转让手续。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支付全部房款,卖受人支付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费后,双方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