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中,按照正常的流程走,就不会出现退一赔一的问题。但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只要是没取得正式的房产证,那么就有可能因为卖房者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要求退一赔一的情况。
实际中,在商品房买卖中,你可以要求退一赔一的情况包括下面几种:
1、在你们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出卖人却告诉你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所以,在能够交房拿房产证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要求对方协助去拿房产证。一般在现房交易中,可以要求拿得房产证后在交全款,这样可以避免买房者的风险。
2、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也就是你一房二卖。通常这种情况是最后只能一个人取得房产,但是出卖人得赔偿另一个人的损失,就是退一赔一。
3、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是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实际中,要是碰到这种的,通常就是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你没办法确定损失,要求对方拿赔偿金的,而预计数额较大的,对方又不肯退一赔一的,建议可以直接委托个专业律师帮忙。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在买商品房的时候,通常会遇到不正规的出卖人,建议就是在确定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审查好该房产的相关证件。如果对方就是有意欺骗,拿个虚假的证明给你的,那就可以联合多个受害者,向法院起诉维权。其实,实际中,要求出卖人退一赔一,一般对方会不同意,如果你的损失较大的,建议还是直接找个专业律师去法院提起诉讼。
一、房产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一)根本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二)迟延履行: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三)其他解除情形: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