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欠款求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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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破产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于其他债务进行清偿。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管理费用等;共益债务包括合同履行债务、无因管理债务等。清偿顺序依次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然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滥用法人地位和逃避债务的情况下,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破产后,在债务偿还前,要先从公司的财产中除去破产费用,剩余的财产再来偿还债务。
一、当企业破产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的费用时,可以按比例,优先偿还破产费用。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为: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二、股东对公司债务,应当在相应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1、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欠债务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延伸阅读
结语:企业破产后,根据法律规定,应按照一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债务偿还。首先,需要从公司财产中扣除破产费用,然后将剩余财产用于偿还债务。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管理费用、执行费用等。其次,共益债务优先清偿,包括管理人请求履行未完成合同的债务、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等。在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分别以认缴的出资额和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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