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签劳动合同,会不会没有应届生身份
签劳动合同一般不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届毕业生主要指在应该毕业年份毕业的毕业生,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即将要毕业,但还没有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尚未超过择业期限的。
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但在拿到毕业证书前解除劳动关系的,仍然属于应届毕业生。当事人在拿到毕业证后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择业期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还是按照应届毕业生建立劳动档案。
劳动者已经缴纳过社保的,部分单位会认定该劳动者不再属于应届毕业生。
二、应届生直接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1、劳动合同,一定要关注的,其中涉及到了义务,履行,变更,终止,以及解除等的规定,所以要看到,这些用人单位是不是已经更改了内容。
2、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的危害,安全的生产状况,以及报酬等问题也要在合同里体现出来。有些用人单位只会用模糊的来代替。
3、应届生要记得,分清楚合同的类型的。因为其有分成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后的为期等三种类型,所以一定要看清楚。
4、劳动合同记得,必须是签字后才算的,如果只是口头上说要签合同了,而却一直没有签字的话,证明是无效的口头协议的。
5、有一些合同里会有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如果不喜欢的话,就要当面直接提出来,并让用人单位解答,如果是无法接受,可是不用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应届毕业生也是可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不会影响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应届毕业生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并且内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范性,这样的合同才是属于有效的合同,否则可以拒绝签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