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上班期间狗咬伤通常被认为是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务活动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受害人的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在抢救他人、抗击自然灾害、社会公共服务等需要紧急采取行动的情况下,遭受事故伤害的。” 因此,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狗咬伤,可被认定为工伤,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但是,如果是属于因私自带宠物进入工作场所而被狗咬伤,可能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同时,在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劳动部门事故认定证明等,以充分证明工伤的发生和严重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