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开发商出现:和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没有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等问题时,就属于开发商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_x000D_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_x000D_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_x000D_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