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破格选拔任用条件

律师回答

法律分析: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需要可以破格或越级提拔:(一)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二)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优秀干部;(三)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和部门急需的、有一定的领导和管理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门人才;(四)有关单位和部门急需的、具有高学历、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人员;(五)选派到边远山区、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三年以上,为改变当地落后面貌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干部;(六)班子结构配备需要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七)选送到国外或国内高校(包括党校)重点培养的优秀后备干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五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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