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有下列情况:1.婚前由—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婚前由—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3.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4.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5.婚前由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6.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7.婚后由—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8.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9.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