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员工登记表不等同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