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业主应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
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
3、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问题可在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
4、在交房之前物业公司要与开发商进行验收,在验收完后,物业公司正式接管该小区,那么小区已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资料、钥匙都是必须要移交给物业公司的。
5、业主在接到开发商发放的入伙通知书后,根据入伙通知书上的时间开始缴纳物业费,并且在该时间以后房屋的一切费用、责任都由业主自己承担了。也就是说从那天开始,房屋的一切权利、责任都归业主了。
6、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不交物业费的影响
1、违反物业合同:首先业主交纳物业费是按照物业合同的规定来交纳的,物业的收费标准在物业合同中也有规定。业主如果不交物业费,也就是违反了物业管理合同,那么违约责任就在业主这一边,后期一旦引发纠纷,业主就会理亏。
2、卷入司法麻烦: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就会引发其他业主的效仿,一个小区如果大多数的业主长时间不交物业费,那这个小区的正常运行就会受到影响。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因为业主不交物业费是属于理亏的一方,被起诉的话肯定会败诉的。
3、纳入黑名单:一旦业主不交物业费进入了司法处理的流程,法院就会要求业主强制执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仍不予执行,法院将这一行为纳入征信系统。现在很多城市都有这项规定了,这样有利用惩戒恶意拒交物业费的“老赖”,同时,有利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