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怀孕的时候是属于年纪大的一拨,由于年龄的关系,所以怀孕对身体会造成一定的负担,孩子在孕体里面也不是那么的安全,有流产的风险,于是有些人就打算请安胎假,好好的在家里休养一段时间再说。那么,安胎假可以请多久?
安胎假可以请多久?看单位批准。
劳动法第62条、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保胎假大概可分为这么3种情况:
第一是产前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二种情况是女职工怀孕后确因身体原因需要保胎。
它的请假前提是,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对于这种保胎假,单位必须批准,保胎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病假情况进行操作。
第三种情况是,女职工关心胎儿发育情况,怀孕后要求在家休息保胎的。
对于这种保胎假,单位拥有自主权,可批可不批。
孕妇休保胎假,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给孕妇准许“保胎假”。
保胎假工资:按病假发
在职女性属于计划内生育,若是有保胎要求,且提供医生证明,那么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放保胎假。在休假期间的薪资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注:倘若保胎假半年,那么可获得疾病救济费。此规定针对计划生育而言,可领取至生育当日。分娩当天改发产假工资,其他生育待遇正常享有。产假休完以后,在职女性如若还有病休需要,那么从产假休满之日起继续发放疾病救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