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办理入往手续同时应携带相应的证件、购房合同,办理手续如下:1、到开发商售楼处交纳购房余款;2、领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有关装修规定和表格;3、由销售部或物业部陪同业主验房,签署交接书;4、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公约》;5、按规定交纳首期物业管理费等等;6、新业主领取房屋钥匙,办理装修或入住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