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章,用人单位进行法定裁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金。此处的"月薪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且不低于当地月最低薪资标准。
所谓的"薪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章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薪资、计件薪资、奖金(包括销售提成)、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薪资报酬(加班薪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薪资等。"薪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等不在薪资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