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根据我国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没收全部的保证金。如果我们提前交了房租中途想要退租的话,我们可以提前一个月和房东进行协商。通常情况下,剩余的房租是可以退的,但是押金一般不会退还。
2、 如果我们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提前退租如何处理,比如说乙方提前退租的话,扣除1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甲方返回剩余的租金。那么我们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如果在合同中没有规定提前退租如何处理,那么我们需要和房东协商退还剩余租金的事情。中途退租,解约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中途退租造成的损失由解约者承担。
3、 如果房东不退剩余的房租,我们也可以请居委会进行协商,或者申请仲裁机构仲裁,实在不行,我们可以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我们中途想要退租,我们也可以在征得房东的同意下,将房子转租给其他人,新租客将剩余的房租交给我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