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2、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核、录入、结算并打印《省级单位医疗费用报销单》;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二、医保异地报销所需材料
1、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药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4、本人存折银行卡账号(农村信用社除外)(外地账号需要开户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