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能不能要求非全日制职工出差没有作出规定,要根据签订双方的约定而定,但一般是不能要求出差的,因为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基本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终止用工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这一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针对非全日制劳动,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突出特点就是它的灵活性,规定过多会限制这一用工形式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作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讲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交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非全日制用工口头解除可以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上商议吗
1.协议方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2、试用期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3、合同解除及经济补偿,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4、工资制度,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按月结工资吗
非全日制用工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于工资结算时间协商一致,是可以按月结算工资的,但此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