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条件:
1、原业主购买是商品房,且缴纳过公共维修基金,则需要过户公共维修基金。过户只用准备: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子是房改房,也就是已购公房,且建房单位没有办理公共维修基金,无须过户。
过户流程
1、需业主到所在辖区小区办领取“维修资金变更审核表”三份。
2、到原开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3、接下来是持相关资料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办理网上查询并认证审核。
4、我们要持审批件送转银行维修资金管理部审后,由银行更改业主信息。
5、其业主持核准手续办理云南产权登记。
6、那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丢失:
(1)第四联丢失需开发单位出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2)第五联丢失需刊登报刊声明(市级以上报刊);
(3)第六联丢失需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并按本人手印,下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因故无法提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市民在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时,需了解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流程及需要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