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龄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本企业连续工龄计算:(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的,其调动前后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的,其学习时间及调派前的本企业工龄连续计算;(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的,其调派期间及其前后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4)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的,其遣散前和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5)企业转让、改组或兼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在企业工作的,其转让、改组或兼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连续计算;(6)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7)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的,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合并计算工龄;(8)转入企业工作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年限及服役期间的军龄,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连续工龄,比照上述规定计算
连续工龄怎么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的,其调动前后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的,其学习时间及调派前的本企业工龄连续计算;(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的,其调派期间及其前后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4)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的,其遣散前和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5)企业转让、改组或兼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在企业工作的,其转让、改组或兼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连续计算;(6)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7)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的,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合并计算工龄;(8)转入企业工作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年限及服役期间的军龄,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连续工龄,比照上述规定计算。
连续工龄如何申请
1、填写认定连续工龄审批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2、当时工作单位必须缴纳养老保险,并将养老保险转至县机保局,附机保局证明;3、附当时工作单位所签订的聘用合同;4、填写认定连续工龄后工资花名册1份(加盖单位公章)。
连续工龄如何认定
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某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他们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连续工龄最主要的作用是,用来作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新法出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满足两个条件: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且双方有续签合同的意愿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没有重大理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劳务派遣工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吗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所以在实施条例颁布之后,劳动者再被派遣的,工龄仍然连续计算。风险提示: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