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
2、水泥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5%;
3、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加工、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4、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除钾肥外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
5、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6、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另外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特殊的国家重大项目可以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投资也可以适当降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