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因工作出现了失误,导致公司欲解除合同,公司领导应给员工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者给予一定的补偿。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
哺乳期女职工能否被辞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
公务员被刑事立案能否辞退
1、公务员只是被刑事立案的,不会被辞退。公务员只是被刑事立案的,说明还只是犯罪嫌疑人,不能认定公务员确实构成犯罪,国家机关不会辞退,并且也不允许公务员辞去公职,刑事案件的程序结束之后,再根据诉讼结果来确定是否辞退公务员。2、问:应当辞退公务员的情形有哪些?答: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试用期被辞退能否要求公司赔偿
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哺乳期女职工被辞退能否获得补偿
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婴儿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一年。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权解除合同,如果合同还在履行期内,就算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也要等哺乳期期满后才可以。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女方无过错,医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医院应根据其在医院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应该发给女方六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受聘退休人员被辞退能否诉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辞退劳动者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适用该条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该规定说明,职工退休后受聘的,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是劳动争议,由于你是退休人员,受聘期间与公司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务纠纷,所以劳动仲裁机构对你的劳动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是正确的。由于你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也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公司拖欠的劳动报酬应按照约定向你支付,你可以就此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