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要在自然月结束的三十天内结算工资,超过三十天就算是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没办法按时给劳动者发工资,和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的,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给劳动者发工资。告知劳动者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还要让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