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个人意愿不买社保是可以的,但如果是公司不给买,可以和公司来协商,若协商不妥则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但社保一定是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补缴,而不是发现金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