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与成立的区别
合同订立与成立的区别包括:1、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为达成合同合意而相互联系磋商的一系列行为,是一个过程;2、合同成立是一个结果,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即生效;3、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而合同订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成立。
合同订立的程序与成立条件
合同订立的程序是:1、要约人发出要约;2、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在约定的权限内作出承诺;3、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成立条件是:1、合同存在双方及以上当事人;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合同订立和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的订立、成立是不同的概念,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的过程;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结果。
《民法典》合同编把订立合同看成是一个由当事人可以反复协商的过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达成协议的反复协商的过程,它的结果可能是合同成立或者合同不成立。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结果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它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因此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的生效,是指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或称法律效力,而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一样当然产生法律效力。一般地说,只有在查明合同成立的基础上才谈得上确认合同发生效力的问题。即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不成立的合同不存在生效问题,而且成立的合同也并非当然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生效需要法律生效规定;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合同生效时间与成立时间又是有联系的,生效时间不能脱离成立时间而独立得到确定;法律其他规定等。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有什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有:合同成立要求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生效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