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电话给消协:12315。或者是打电话给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也是可以的,其实在遇见问题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在打电话。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购买东西被坑的,可以到消委会投诉或者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款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
12315消费者投诉应该具备的内容
1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
2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
3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4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5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商家不退款,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作用
(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波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有不少内容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等,但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的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的问题,只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做出了全面而明确的规定。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用义务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从而建立并维护经营者之间平等、有序的市场竞争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在与消费者发生交易关系时应当承担九项义务,其中包括:保证其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的义务;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的义务等等。促使、监督经营者履行上述义务,便能有效地排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列举的各种不正当行为,上述种种制度和措施,既为经营者的行为提供了规范和模式,又指导消费进一步趋于合理与科学,从而给予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以有序性和稳定性。
三、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
(1)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
(2)自由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手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4)公平交易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的权利。
(6)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即时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7)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所以消费者的利益往往是受到不法侵害的,而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购买东西被坑的,可以到消委会投诉或者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