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用人单位发了工资就是劳动关系吗

律师回答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集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14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七条和《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第四条规定精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劳动监察机关应依据《劳动法》、《违反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等规定查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发工资就是劳动关系吗

1、发放工资记录能认定劳动关系,是确认劳动关系的条件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查看全文

发工资就是劳动关系吗

一、发工资就是劳动关系吗 1、发放工资记录能认定劳动关系,是确认劳动关系的条件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查看全文

发工资就是劳动关系么

1、发放工资记录能认定劳动关系,是确认劳动关系的条件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查看全文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就是

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解除通知书: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书,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解除日期等。 解除协议书: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签订解除协议书,明确双...查看全文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吗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后,所建立起来的劳务合作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同时,作为自然...查看全文

用人单位聘用律师是劳动关系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聘用律师参加法律活动不是劳动关系,二者之间是委托代理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代理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有关机关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与代理人...查看全文

发薪资就是劳动关系嘛

1、发放薪资记录能认定劳动关系,是确认劳动关系的条件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查看全文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就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将从用工之日开始。...查看全文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则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开始。...查看全文

劳务派遣者的劳动关系在用工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吗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一般都是由用工单位支付工资的,根据相关规定,在派遣单位侵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用工单位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开始就要在劳务派遣协议当中约定清楚工资的支付主体。...查看全文

用人单位是否只能与劳动者建立一次试用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使岗位变化也不能再次约定。李某投诉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公司违反法规,要求撤销试用期约定。经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向公司负责人解释法律,公司最终...查看全文

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

一、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比如与...查看全文

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

一、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比如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等。 因此,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只是劳务关系...查看全文

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比如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等。因此,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只是劳务关系。...查看全文

农民工与单位是劳动关系吗

法律分析:一、农民工与单位是劳动关系吗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查看全文

单位代发工资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是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单位代发工资有支付凭证的,可以申请认定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人专业机构代发工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证明劳动关系。除此之外还可以...查看全文

单位代发工资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人专业机构代发工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证明劳动关系。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证明身...查看全文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具备以下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农民工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规...查看全文

用工单位可以代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吗

在生活中经常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发生,解除劳动合同可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的原因和双方共同原因等情况。如果本人因有事不能去办理解除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代理吗?小编就这个问题进行以下解答。一、解除劳动合同...查看全文

劳动关系终止了,员工上班用人单位不承认需要支付工资吗

一、劳动关系终止了,员工上班用人单位不承认需要支付工资吗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