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经营者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还包括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该行为应当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_x000D_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