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后在正常的医疗期限内,工资是正常发放的,不上班也有工资。
如果工伤致伤残等级特别严重的,也可以不上班领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员工可以领到本人工资的90%,二级是85%,三级是80%,四级是75%。五级到六级伤残的员工公司需要安排适当的工作,如果不能安排工作的,也可以领取伤残津贴,五级是70%,六级是60%。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